法律实务中有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分。

法律事实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,是经过一定诉讼程序后能够认定的事实,是通过诉讼各方证据的交锋及对抗,裁判者最终能够认定的事实。

常见的如案件原、被告双方对同一事实的争论,这时就需要建立一个认知标准去进行裁决,这一标准就是证据。由证据或证据的组合所还原的事实,即是法律事实,这个法律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,也可能与客观事实不一致,甚至是相反的。

我国诉讼裁判以“事实”为根据,指的不是“客观事实”,而是“法律事实”。是法官主持下当事人一起构造的人工世界,在这个过程中,诉讼参与的各方当事人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,对外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,这就使证据的真实性有一定的概率,以此所最终认定的法律事实也有一定的概率。相对于人的主观认识的不同,经过审查认定的证据或证据链所反映的事实具有唯一性,而证据的客观性,又注定使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最接近于客观真实。所以当有证据诉状中所诉事实,法院就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;没有证据证明所诉事实,就驳回诉讼请求。

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中,存在多种事实指向多种法律关系,这几种法律关系之间也盘互交错,而不同法律关系将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去判决案件。而不同的人,包括法官,对同样的案件可能存在有不同的理解。资深律师在接到案件时,都会对案件中蕴含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,再作出诉讼策略和方案。把论证的事情交给安正,将为你节省大量的成本,同时也能帮你准确把握案件的走向,增强你对下一场诉讼必胜的决心与信心。